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海南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股权结构搭建指南!

日期:2022-05-12   by   腾博国际       浏览:273


  海南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股权结构搭建指南

  随着我国私募基金行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地方开设基金小镇吸引私募基金企业入驻。根据腾博国际实际办理经验来看,众多投资者更加看重的是当地税收优惠政策,例如海南自贸港。当然注册一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满足许多条件与要求,前期搭建也需要投资者全面考虑,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新设一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如何搭建股权结构,以供各位参考。

海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首先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设计的建议:

  1、股权结构应当简单,股权结构层级最好不超过三层;

  2、申请机构最好是选取实控人名下的一个投资类企业,并且历史经营情况简单,未从事过冲突业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大额负债,也没有频繁变更股东;

  3、有条件的情况下新注册一个主体用来申请管理人;

  4、实控人名下的关联方数量最好不要太多,并且可以配合完成承诺函盖章等工作,对于集团化企业,关联方的问题必须要重视;

  5、未来如果有申请多管理人的计划,应避免出现集团化倾向。

  其次因为投资机构在中基协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项时,股权结构设计是必须要重视的事项。然而,有的机构对此重视不够,仅根据自身需求并参照设立普通公司的经验搭建股权结构,并未真正把握住中基协的相关要求,导致律师在出具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时陷于被动,只能是以“打补丁”的方式进行补救,往往效果不佳。我们来看看掌握股权的“负责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申请机构”)股权结构设计主要包含两个要素,即申请机构的股东和申请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基协发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如下:

  严禁股权代持

  申请机构出资人应当以货币财产出资。出资人应当保证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申请机构应保证股权结构清晰,不应当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出资人应具备与其认缴资本金额相匹配的出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真实的申请机构股权结构是判断谁是大股东和实控人的依据。如果出现股权代持的情形,则影响后续一系列的核查工作,包括股东的出资能力、实控人的认定等,从而导致风险不可控。

  股权架构要求

  申请机构应确保股权架构简明清晰,不应出现股权结构层级过多、循环出资、交叉持股等情形。协会将加大股权穿透核查力度,并重点关注其合法合规性。

  股权结构应当简单,股权结构层级最好不超过三层。因为股权结构复杂可能会带来循环出资、交叉持股、关联企业过多、利益输送等问题。简单来说就是股权结构越简单,所涉各类风险越小。

  股权稳定性要求

  申请机构应当专注主营业务,确保股权的稳定性。对于申请登记前一年内发生股权变更的,申请机构应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如申请机构存在为规避出资人相关规定而进行特殊股权设计的情形,协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慎核查。申请机构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不得为资产管理产品。

  股权稳定性是判断申请机构的存续现状的依据。股权频繁发生变更可能会被认为存在“买卖壳”行为。另外,频繁的股权变更也可能会被认为是一种规避核查要求的行为。

  实控定义

  实际控制人应一致追溯到最后自然人、国资控股企业或集体企业、上市公司、受国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境外机构。在没有实际控制人情形下,应由其第一大股东承担实际控制人相应责任。

  实控人通常包含四种:自然人、国资控股企业或集体企业、上市公司、受国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境外机构。对于非上市的民营企业,实控人必然是自然人。

  实控人的认定一是为了确定申请机构的背景,二是为了核查申请机构的关联方。

  按照中基协的定义,关联方指受同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类企业、冲突业务企业、投资咨询及金融服务企业等。

  实控人及机构主要出资人曾经或者正在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判断未来申请机构可能面临哪些风险的依据。例如实控人有从事中基协列举的冲突类业务,包括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即使申请机构没有直接从事以上业务,由于实控人的原因,也会被认为申请机构未来可能会间接涉及以上冲突业务,从而影响管理人登记申请。

  以上就是“新设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搭建指南”的全部内容了更多关于深圳私募基金注册海南私募基金注册请直接咨询腾博国际商务客服!



上一篇: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资格需要什么条件?

下一篇: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香港9号牌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