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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三亚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新规要求

日期:2022-07-25   by   腾博国际       浏览:257


6月底,海南三亚基金小镇私募注册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整体注册周期变长,甚至停止注册对于海南注册动态一直广受大家关注。近日,小编通过与多家园区内部人员联系了解到,目前海南自贸港在私募管理人注册方面,发生了2项变化:

01 审核流程增加环节:

海南省证监局将会对各园区递交的管理人注册申请进行审核批复

02 初审材料清单更新

针对初审材料清单,在核对过内容后,发现最新要求基本等同新版登记材料。给大家简单罗列部分材料清单内容让大家感受下。

01更新版材料清单部分要求

01  高管人员工作经验

证券类管理人

申请机构高管人员应当具备3年以上与拟任职务相关的证券、基金、期货、金融、法律、会计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

负责投资的高管人员应当具备3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股权、创投类管理人

申请机构高管人员应当具备3年以上与拟任职务相关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会计业务、法律业务、经济金融管理、拟投领域相关产业科研等工作经历,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

负责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工作经历。

02  高管人员专业能力材料

证券类管理人

负责投资的高管人员应提供2年以上可追溯的担任基金经理或投资决策负责人的证券期货产品投资业绩证明材料,单只产品净资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多人共同管理产品规模平均计算)。

证明材料(如有):私募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自营盘,包括但不限于签章齐全的基金合同、协会AMBERS系统产品备案界面相关模块信息、离任审计报告、托管行净值报告等材料。

股权、创投类管理人

负责投资的高管人员应提供其在曾任职机构主导的至少2起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项目证明材料,所有项目初始投资金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

证明材料(如有):投资项目证明材料应完整体现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工商确权、项目退出(如有)等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签章齐全的尽职调查报告(需原任职机构公章)、投决会决议(原则上需原任职机构公章)、投资标的确权材料、股权转让协议或协会认可的其他材料。

对于高管人员应符合的条件,海南注册初审材料直接采用新版登记材料清单中的要求,一方面要求高管的金融从业背景需满足3年以上,另一方面,业绩要求细节也随之更新。

03  商业计划书

内容包括投资类型、投资标的、如何募集、如何选择投资对象等,并详细说明基金产品的交易结构、资金来源及投出方式,并列出首只基金的产品要素表。

从提示的内容来看,较登记备案时的商业计划书内容简洁,侧重于投资部分及首只产品信息,比较关注未来展业计划如何实施。后续在登记备案时,建议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

04  股东及高管诚信信息

· 核查对象:

主要出资人(持股25%以上)、实际控制人(穿透到政府部门、央企、国企、上市公司、境外经许可的金融机构、自然人等)、高管(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基金经理)

· 核查内容:

1)申请机构、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应说明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是否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最近三年是否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执行期满未逾三年;

最近三年是否受到其他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是否被基金业协会或其他自律组织采取自律措施;

最近三年是否曾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被基金业协会注销登记或不予登记机构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负有责任的高管人员,或者作为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主要出资人;

最近三年是否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机构任职;

最近三年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近一年是否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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